问:成立医生集团,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经营范围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号)要求,我市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全面使用全国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可以使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等相关表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简称“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投资的,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登记...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特区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成立新的公司属于内资公司,但经营范围应当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要求。

商事服务“深港通注册易”合作机制主要内容是: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在其香港分支机构(或合作银行)网点设立窗口,为有意愿在深圳开...